发布时间:2025-05-04 点此:589次
极目新闻记者 聂丽娟
通讯员 顾丹
屡次遭受家暴后,一女子欲离婚,怎么办老公不容许。近来,在襄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忙下,该女子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。
本年1月,岳女士来到襄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。岳女士称被老公陈某用脚踢伤,报警后经公安局鉴定为轻伤二级。岳女士期望与老公离婚,因经济条件较差,特来请求法律援助。襄城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检查,以为其契合法律援助条件,所以通过“绿色通道”当即受理、批阅,并指使湖北志民律师事务所赵长水律师承办此案。
赵长水律师承受指使后,通过进一步交流得知,岳女士与老公陈某于2007年10月挂号成婚,婚后夫妻关系尚好,育有两名子女。谁知好景不长,陈某的一些坏习惯逐步闪现,不只欠好好工作,还染上恶习,为此服刑四年。2019年6月,因被陈某殴伤,岳女士到法院申述离婚,后来为了子女考虑,在诉前调委会的介入下夫妻重归于好。谁知,陈某依然不改恶习,屡次对岳女士着手。上一年11月,陈某再次着手殴伤岳女士,形成岳女士多根肋骨骨折,住院7天。陈某对其不论不问。岳女士再次提出离婚,但陈某不配合处理离婚手续。
赵长水律师以为陈某因违法遭到惩罚,岳女士单独哺育两名子女,为家庭做出了较大的奉献,但陈某无故对受援人施以暴力致其轻伤,在婚姻关系中陈某存在差错,岳女士能够依据这一点建议多分家产。本年1月,赵长水律师搜集好依据后帮忙岳女士到襄城区法院立案。
在法院安排的诉前调停中,陈某坚持不离婚。襄城区法院随即开庭审理该案子。依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,应当进行调停;假如爱情确已决裂,调停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此案中,法院以为两边爱情决裂,且调停无效,终究判定准予岳女士与陈某离婚,婚生子女随岳女士日子,陈某每月付出两个子女日子费各1000元,直至二人年满十八周岁止,在此期间孩子发生的医疗费和教育费凭收据由两边均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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